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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借条”还是“欠条”呢?

2021-05-11 10:02:06 点击数:

一,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它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经济往来而进行的一种结算依据,它证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是借款合同关系。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产生,比如买卖合同产生的欠款,劳务关系产生的欠款,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故,借条能直接明了的表明当事人双方的借贷关系,欠条无法直接明了表明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即有借条一定表明当事人双方存在欠款关系,有欠条不一定证明当事人之间是借款关系。

二,在司法实践中,依据借条起诉到法院的,只要向法庭证明借款事实即可,依据欠条起诉至法院的,要向法庭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和欠款形成的原因。

三,在诉讼时效上两者区别也很大。首先,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没有区别,都是从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3年。但是,如果借条和欠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期限,两者的诉讼时效差别就很大了。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自债务人出具欠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依然是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首次主张债权被债务人拒绝时开始起算3年的诉讼时效,最长不得超过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年。

综上所述,该打借条还是欠条,要看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是借款就应该打借条,如果是拖欠的货款,劳务费等就应该打欠条。明确的区分两者,有利于后续在诉讼程序中债权人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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